野猪不是二级保护动物。野猪属于“三有”保护动物,即有益、有重要经济价值、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。虽然野猪在2000年曾被列入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,但根据最新的信息,野猪已经从该名录中移出,并且其种群数量已经恢复,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泛滥的情况。捕杀野猪是违法的行为
野猪的保护措施有哪些?
野猪在哪些地区数量较多?
野鸡的保护级别是怎样的?